GTA IV,史上開發耗資最多嘅遊戲,考完試就爆埋佢。
唔單止殺人,故事性超強,所有細節都做得好好。
今日玩到個 mission,覺得個故事幾好,因此記低佢…
主角同另外十四位老友一齊長大,之後一齊被逼加入軍隊參戰。其中一人背叛咗佢地,十二個因此犧牲,主角同另外兩位走甩咗(其中一個係背叛嗰個)。
主角先去 Liberty City (其實係 New York 實境)揾其中一個,發現佢唔係背叛嗰個,主角唯有同各路黑幫、政府做嘢(殺人、搶錢、打劫等),以換取金錢幫 cousin 還債,亦換取嗰個背叛者嘅資訊、下落。
最後其中一個黑幫喺外國綁咗嗰個背叛者番嚟,比主角處置。主角可以選擇殺唔殺佢:我選擇咗殺佢,因為為咗一千蚊買毒品而殺死十二個一齊長大嘅人係罪無可恕!
寬頻夠快o既記得用 HD 去睇呀!^_^
轟佢十二槍,係為咗死咗嗰十二位朋友……(又一個細節,隻 Game 真係好用心去寫…)